laoyeche9jqe 发表于 2013-5-26 22:48:16

小学老师分房十二年不能入住,为讨说法被活活气

    小学老师分房十二年不能入住,为讨说法被活活气死
    2013年5月9日下午3时许,淄博沂源县鲁山小学教师吴德明的妻子孟庆英,在沂源县教育局陈光伦主任的办公室内,被活活气死。
    吴德明是原沂源南麻第五小学的一名普通老师。为人老实本分,不善言谈,对人热情,对学生慈爱,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2001年5月8日,南麻五小公布了《第五小学职工建房集资方案》。作为学校的一名老师,吴德明按照学校的要求,凑足并交纳了的集资款。2002年11月19日分房决定终于下来,吴老师全家高兴的准备迁入新家。但房子一直由宋传林霸占着拒不退还。
    吴德明多次找当时五小校长崔维谨和镇教体办主任陈光伦反映情况要求入住房屋,但当事人渎职不作为,眼睁睁的看住房屋让宋传林霸占长达12年。2005年吴老师的父亲看到问题得不到解决,找到当时的分管副县长陈兆爱,恳求领导帮助解决困难。在陈副县长的关心协调下,将学校幼儿园的两间教室让吴老师暂住,并承诺尽快解决问题。而问题一解决就是12年。
    时间到了2012年冬,吴德明居住的教室的墙上出现了一条大大的裂口,年久的教室成了彻底的“危房”,鉴于这样的状况,吴德明和家属孟庆英先后多次向五小校长许立文和教体办主任陈光伦反映情况,恳求领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哪曾想,2013年5月9日,当孟庆英再一次走进陈光伦的办公室,恳求领导帮助解决困难时,因受到强烈的外部刺激,突发脑溢血。

开迪王 发表于 2013-5-27 01:18:37

太老实。

慢不停 发表于 2013-5-27 02:24:56

打倒占房者

明前茶 发表于 2013-5-27 05:11:55

{:soso_e103:}

没说明白 发表于 2013-5-27 07:50:13

安慰一下!

《哈哈》 发表于 2013-5-27 08:04:20

就现在这世道。啥事不会发生啊!只有自己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做不到的。

为人爽快 发表于 2013-5-27 08:20:26

领导无作为该判邢。

追风人 发表于 2013-5-27 08:58:03

{:soso_e111:}{:soso_e131:}

老电 发表于 2013-5-27 09:15:49

中国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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