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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5: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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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称:
“在烟台交警支队四大队,交警介绍了肇事司机的相关情况。肇事司机名叫李培林,是烟台万华集团的退休职工,他的妻子叫邹姝媛。6月22日,本次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上共有四个大人两个孩子,除了李培林之外,还有他的妻子、女儿、外孙女以及邻居和邻居家的孩子。
据交警调查了解,李培林驾驶的白色凌志车是他的妻子邹姝媛购买的,并且一直由妻子驾驶,这辆车价值36.5万元。
此外,烟台交警四大队相关人士称,肇事者李培林的驾驶证是有效的。但是,李培林驾驶的车辆是去年12月31日新购买的,今年1月6日挂牌,到目前为止,才跑了600多公里,是一辆新车。加上他本人平时都是驾驶手动轿车,因此对这辆车的车况非常不熟悉。出现事故时,他看到撞上了骑友,突然眼前一黑,错把油门当刹车了,导致车辆直冲出去,没有及时刹车。”
发现有三个问题:
1、“6月22日,本次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上共有四个大人两个孩子,除了李培林之外,还有他的妻子、女儿、外孙女以及邻居和邻居家的孩子。”----超载!
2、“但是,李培林驾驶的车辆是去年12月31日新购买的,今年1月6日挂牌,到目前为止,才跑了600多公里,是一辆新车。加上他本人平时都是驾驶手动轿车,因此对这辆车的车况非常不熟悉。”----自动档和手动挡的油门与刹车的位置没有不同,纯粹是找借口,问题是:肇事者找借口也就罢了,作为标榜真实、公正的公共媒体以及交通安全和秩序的保护者怎么也能说出这样不专业的言论呢?难道又是那只手的推动?
3、20年的驾龄,能出现这样低级的错误?如果一个1-2岁的婴儿把食物错放到鼻子或脸上,大家都能理解,但是一个20岁的青年把食物塞进鼻子或涂到脸上,只有一个可能---装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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