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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的注意了:
刚得知,上周有个朋友开车遇到新疆人碰瓷,当时新疆人一点都没事,也并不纠缠,直接拍屁股走人,但两天后该朋友被警方请入调查,原因是新疆人据车牌号报警该车肇事逃逸,有人员受伤,索赔60万。由于朋友当时没有现场报警,也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并没有逃逸,最终处理结果是拘留若干日,赔款2.6万。
暂不评论社会公理及执法是否严谨,提醒各位今后上路遇到任何小事,哪怕对方已离开,你都应该靠边报警说明情况,备案以防万一。
另外还有一个故事,也需要告诉开车的朋友。当你与行人或非机发生 事故后,哪怕对方的责任,警察一般都会劝你承担全责,因为只有认全责,你才会得到全额保险,即便行人或非机担责,你也未必能从对方获得足额陪款,所以很多人只得忍气吞声认了全责。后果来了,几天后对方可以再次找你,骨折了,或者哪里痛了,你逃不了干系,继续得承担相应法律后果。那么对于这种情况,目前认为最好的处理办法是:1,认全责,但需要对方签字认可一次性解决,过后发生的任何情况与你无关。2,假如对方全责,你一定要坚持判定对方全责,宁可自己想办法报单车事故理赔而不要对方赔偿。
开车的朋友注意点拉,一定别怕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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